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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党史和文献、地方志工作规划。

(二)研究中国共产党在温州的历史,编写、出版有关温州地方党史方面的书刊。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党史和文献资料的征集、研究工作。

(四)组织重大纪念活动。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市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组织开展整理旧志工作。

(六)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史志资政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七)运用党史和文献、地方志资料及研究成果,会同组织、宣传、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情、地情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八)审核涉及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与温州、党在温州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九)开展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全市史志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史志资源共享。

(十)配合上级党史和文献、地方志部门开展党史和文献、地方志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

(十一)指导温州中共党史学会、温州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温州市地方志学会工作。

(十二)完成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4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保密、会务、资产、财务、信访、接待、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党史和文献、地方志书刊出版发行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编研一处。负责拟订全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史专题研究。组织温州地方党史和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写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地方党史和文献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党史和文献编研成果审定及重大课题征编的协调等工作。配合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开展党史和文献征集、研究工作。

(三)编研二处。负责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市级地方志书、地方志综合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编纂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负责开展地情调查和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组织对县级志书的审查、验收。组织开展整理旧志工作。配合上级地方志部门做好地方志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四)宣教处。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宣传普及教育。跟踪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和重大纪念活动。负责全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牵头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历史作品。负责《温州史志》期刊、网站等宣教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全市纪念场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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