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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市级党史教育基地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10- 12 15: 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做好第二批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扩大党史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加强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接受红色精神的洗礼,今年全市将开展第二批市级党史教育基地推荐命名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温州是红色资源大市。在长期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温州地区发生了许多重大党史事件,留下了众多党史遗址、遗迹、旧址,保存了大量著名党史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形成了一批烈士陵园、纪念馆和陈列室等纪念设施。这些都是我们党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资源。开展市级党史教育基地推荐命名工作,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正确认识党的历史,牢固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家乡热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方法步骤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进行。由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填报《温州市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推荐表》,并配合推荐单位完善展陈内容、推动开展宣教活动;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推荐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挂牌命名。

(一)推荐范围

1、革命遗址文物类,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旧居、纪念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及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等;

2、党史专题纪念(陈列)场馆类,包括纪念建筑物,革命烈士陵园,反映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文化的各种展览场馆等;

3、展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成果类,包括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劳动模范、重大工程等专项陈列展览设施。

(二)推荐条件

1、基础设施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或展陈场所,周围环境整洁优美,符合参观教育需求。

2、展陈内容完善。展示内容富有突出的教育意义,在全市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展陈方式生动多样,展出史料真实可靠,说明文字详实清楚。

3、工作人员到位。有专(兼)职讲解员队伍,讲解员数量和业务水平符合基地组织开展党史教育需要。

4、相关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等。

5、社会效益显著。能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到基地接受教育,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命名挂牌

市委党史研究室从今年11月起,根据各县(市、区)推荐内容,实地查看被推荐单位基础设施、展陈内容、宣教活动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其反映党史事件、人物的历史地位及影响进行命名挂牌。

三、几点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利用党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第九次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党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争取本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工作领导,把党史基地建设作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基地宣传教育功能。

()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要积极与被推荐单位联系,征求意见后,填写《温州市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推荐表》,及时上报市委党史研究室;要按照推荐条件,协助被推荐单位不断挖掘内涵、丰富史料、完善展陈、培训人员,提高展示水平和教育质量;要依托党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要协助本地建立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利用长效机制。对本地党史教育资源条件较好、但申报条件不具备的,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使之尽快达到基本标准;对尚未开发利用的党史遗址遗迹,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要充分挖掘,要积极给予扶持,分期分批地做好修复、开发工作,逐步建成基地,发挥教育作用;命名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在党史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市委党史研究室将对命名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跟踪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党史教育基地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对组织活动不经常,未达到相关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予以取消市级党史教育基地的资格。

请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20151030日前将推荐表原件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处。

电子邮箱:gdsldd@163.com

联系电话:88968773

联 系 人:郭东升

附:温州市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5925
第二批市级党史教育基地评选命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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