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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 06- 02 09: 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22〕4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温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志鉴精品工程、村(社区)志文化工程、成果转化工程、方志创新工程、强基固本工程“五项工程”为主抓手,着力推动地方志工作由传统方志向数字方志、由重修轻用向修用并重“两个转型”。到2025年,基本建立志鉴精品创建、资源开发利用、方志文化传播、方志理论研究、方志阵地建设“五大体系”,努力开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相适应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凝聚奋勇前进的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志。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法规、规章,完善地方志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构建政府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并提供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修志为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拓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领域,以地方志的视角阐释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发挥地方志“贵在史识、重在致用”的重要作用,为温州发展提供历史智慧和借鉴。

(三)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地方志工作的核心位置,加快地方志工作数字化改革进度,使悠久的方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体现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四)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精品意识,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编纂出版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志。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志鉴精品工程,全面记录改革发展历史进程

1.推动志鉴提质升级。加强对志鉴编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坚持编纂进度与质量并重,规范编纂流程,创新编纂方式,将精品意识贯穿志鉴编纂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志鉴编纂工作水平。组织县(市、区)积极参加“浙江省精品年鉴”“中国精品年鉴”工程建设及志鉴优秀成果评选,到2025年,力争实现省级精品年鉴全覆盖。

2.启动三轮修志工作。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前期研究,组织指导鹿城区、洞头区和苍南县开展第三轮县(区)志修编工作,到2025年,3个县(区)启动三轮志书修编。

3.组织专题志书编纂。在重大历史节点编纂出版主题志书,记载当代中国,讲好温州故事。努力提升《温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质量,打造全国抗疫志编纂试点样板,指导推进《瑞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出版。谋划开展扶贫志、高水平全面小康志等重大事件志编修工作,忠实记录脱贫攻坚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

4.推进志鉴编纂向部门、乡镇延伸。鼓励市、县(市、区)部门单位围绕中心工作,编纂部门志鉴、行业志鉴和单位志鉴,及时留存历史资料,充分反映各项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苍南县、泰顺县乡镇志编修试点经验,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志鉴的编纂,鼓励引导经济强镇(街道)率先开展编纂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30%以上。

(二)实施村(社区)志文化工程,留存乡村文化记忆。

1.全力推进村(社区)志编修。做好“村(社区)志系列丛书”编纂工作,总结村(社区)志试点经验,形成可推广借鉴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资料征集办法、编修方式等执行规范,推动全市开展村(社区)志编纂,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记录时代变迁。选择历史文化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少数民族特色村率先启动编纂。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均有一个以上乡镇(街道)启动并完成村(社区)志编修。

2.挖掘和整理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与文化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展乡村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加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参与乡村文化研究,推动农耕文化、文明公约、村规民约、新乡贤文化、家训家规的挖掘提升,完整留存乡村历史文化信息,为村落保护、文旅融合、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和素材。

3.助力乡村文化场馆建设。积极参与百姓书屋和村史文化、民俗生态场馆的规划建设、布展策划和工作指导,结合公共文化场所建设,采取多种融入途径,整合推进乡村文化场馆建设,努力让乡村文化场馆成为传承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三)实施成果转化工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开展资政辅治工作。开展地方志视角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溯源研究,努力推出具有温州特色的研究成果。围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温州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探路’共富”研究宣传活动。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挖掘志鉴信息资源,开展专项研究、文献编纂,积极撰写资政参考文章。

2.开发特色志鉴产品。围绕地方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等地域特有文化,推进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大力开发具有温州历史文化辨识度的文化产品,助力历史文化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地方志记载,挖掘温州特色产品的历史文化内涵,积极为原产地标识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优土特产品牌塑造提供权威佐证服务,助力特色产品品牌推广和乡村产业发展。

3.加强方志文化宣传。进一步完善地方志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物等地情普及、新媒体平台,积极拓展视频号、音频号等新型传播方式,打造地方志宣传矩阵体系,更好展现温州地情文化,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开展地方志“七进”活动,加强与各类媒体平台合作,经常性组织开展方志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拓宽方志文化传播渠道,丰富方志文化活动内容,增强方志文化社会影响力。

(四)实施方志创新工程,提升学术科研水平。

1.加强学术合作交流。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市之间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合作,在瓯江山水诗路文化带研究、温州学研究、永嘉地方史研究等方面发挥地方志的作用。

2.深化学术理论研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古籍专家、文史专家、地情爱好者和文化传承人参与地方志工作,积极

开展历史文化和地情研究。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优秀作品提供出版资助,使其发挥更大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各级地方志学会、协会的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史修志。

3.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制定全市旧志整理计划,编辑旧志目录,抢救和保护历代地方志遗产。点校出版一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旧志,发挥旧志溯源历史面貌、赓续历史文脉的作用。到2025年,完成《乾隆温州府志》的点校工作,完成《民国瑞安县志》《乾隆永嘉县志》《康熙平阳县志》《乾隆平阳县志》的点校整理和出版。

(五)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1.推进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建设计划,建设和巩固地方志文化阵地。开展温州方志馆建设项目研究,学习相关城市方志馆建设成功经验和馆场设计、布展情况,细化研究建设方案,力争在2025年前启动。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方志馆建设,结合当地文化、档案等专题场馆建设,力争到2025年,县(市、区)方志馆建设启动率达到30%以上。

2.加快方志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省数字方志一体化平台,依托省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和地方志资源共享系统,推进地方志编纂成果数字化工作,力争到2025年,地方志编纂成果数字化率达到90%,基本实现地方志资源智能检索、在线查阅等功能,为数字化编纂、智能化阅读、融媒体开发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数字方志馆建成率达到90%。进一步优化年鉴在线编纂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菱华杯”征稿活动,提升编纂工作效率。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积极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大力培育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推进地方志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教育教学基地,通过申报课题、撰写论文等带动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建立全市地方志专家库,组建地方志工作志愿者队伍,努力建设与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匹配、专兼职相融合的人才队伍,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把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队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保证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本部门、本行业志鉴编纂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忠实履行记录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历史的职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提升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地方志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地方志项目经费的支持力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地方志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切实保障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数字化改革、方志馆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的开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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