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作为重要的信息载体,在志书中发挥着一图胜千言的作用。为丰富《浙江通志·雁荡山卷》内容,增强志书的生动性、直观性、真实性,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有关雁荡山(包括乐清北雁、中雁,平阳南雁)的图片资料。有关事项如下:
一、 图片内容
反映雁荡山的自然资源,如动植物资源等;雁荡山的自然风光;2010年前雁荡山建设发展情况、自然环境变迁现象; 2010年前与雁荡山有关的文学艺术创作、重要人物或典型人物在雁荡山的活动、在雁荡山举办的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活动;雁荡山民俗风情、文物古迹;雁荡山名特优产品等。
二、规格要求
照片黑白彩色及规格不限,原始照片或翻拍均可,数码图片在600万像素以上,未经PS处理,画面清晰,构图完整,主题突出,有存史价值。需附简明文字,说明每幅照片记载的事件内容、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的姓名、照片背景、照片来源等,并注明图片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三、审稿和选用
志书编辑将按照志书彩页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编辑,必要时与投稿者、投稿单位或稿件涉及部门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图片提供者负责。图片一经采用将署名入志并支付一定稿费。所有应征作品原则上均不予退稿。
四、征集方式
(一)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6楼市地方志办公室;电子邮箱:1099009209@qq.com;
联系人:杨声蒙、殷洁,联系电话:88968780、88969626,QQ号:1099009209。
请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各界人士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优选并提供您的作品或收藏图片,让闪光的瞬间载入志书,将历史的定格代代相传。已经参加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乐清市中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组织的有关雁荡山图片征集活动的,勿需重复参加。
《浙江通志·雁荡山卷》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