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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的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 2017- 03- 29 09: 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根据温政办〔2002〕14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18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征稿时间截至2017年6月15日。

作品题材要求及评奖规则参见《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详见温州史志网www.wzdsw.gov.cn、温州文联网www.wzwenlian.cn、温州市摄影家网www.wzsyj.com),参赛申请登记表和作品标准样式图请登录以上网站下载,欢迎广大摄影者踊跃投稿。

 

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周方圆  电话88969628  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36室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

章      程

《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每年举办一次,今年为第18届赛事。本赛事坚持的主旨是:创新、自信、人本、发展;要求运用摄影这一特有的艺术形式,以开阔的社会视野、现代的视觉语言来呈现温州的年度性精彩瞬间,展现温州的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文风尚,留存一系列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文献性的地域影像。

一、作品题材

    1.自然与环境(代码A):温州行政区域内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城镇风貌等。

2.政治、经济、社会与生活(代码B):包括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按计划或有组织地举办的活动现场;农村农业及生产活动、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包括温州特色产业)、对外开放及对外交流、市场建设和商业流通、驻温部队及预备役部队的各项活动、公安及其各专项斗争、司法诉讼审判等法律事务、财政税务金融、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状况;反映教育、科技、文化(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医疗卫生(含社区医疗)、体育等各领域的活动、交流、竞赛和成果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所摄地须在温州市行政区域以内。作品拍摄时间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作品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展示温州、反映温州、聚焦温州,真实记录温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亮丽风景和美好人物。

3.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每组精选3-6幅,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且每幅作品要有文字说明。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4.作品规格10装裱。作品背面的右上角用蓝色圆珠笔标明作品序号,除此以外不应有任何可能暴露作者身份的标记。作品序号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同时还应提供电子版,每张电子版照片的说明应与纸质照片说明一致。

5.作者身份和作品内容在征稿通知书附设的《参赛申请登记表》(附件1)中说明。

参赛作品要具备以下要素:拍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拍摄地点(精确到具体地名)、事件的详细说明、景物的规范名称、人物的真实姓名。作品内容说明真实有效。

每幅作品都应有一个概括作品内容主题的标题,标题应简明精炼贴切。标题打印在照片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不得出现(详见附件2)。

6.作品应标明参赛类别。参赛类别由作者自行根据作品题材选择填写。

7.作品一般要求彩照(历史照片除外),作者对作品只允许进行色阶、对比度调整和裁剪等,不得改变场景原貌。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8.作品邮寄至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或直接送交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  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36室  联系人:周方圆、殷洁  邮编:325009  电话:88969628、88969626)。寄送信封标明“摄影赛”字样。同时提供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405675318@qq.com(请注明摄影作者姓名),亦可来编辑部当面拷贝。

9.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除商业用途外,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10.凡获得本赛事奖项的作品,没提供电子版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11.作品画面可能导致的与任何第三方有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赛事举办单位无关。

三、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原则

1. 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评委中产生。评委人数为单数。如评委缺席,可补足缺额。

评委会的任务是制定评奖办法,评选获奖作品,决定奖项予缺。

2.评奖原则为公正、公平。评奖的主要参考指标包括题材、摄影技术、表现手法等。作品内容说明和作品标题也作为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3.评委会设立争议终裁小组,由评委会正副主任组成。终裁小组的任务是裁定评奖过程中评委会无法解决的争议,必要时启动评奖技术程序备位程序。本裁定为最终裁定。

四、奖项设置

本赛事设立年度综合大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

1.设综合大奖1名、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15名。

2.设优秀奖若干名。

3.同一作者原则上不重复获得等级奖。

4.给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可在《温州年鉴》上刊用。

五、附则

1.参赛作品的征稿及截稿日期以征稿通知为准。

2.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3.评委作品不参与本次赛事,仅供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使用。

4.评奖委员会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5.本章程作为征稿通知的附件颁发后,在赛事年度内不可以修改。

6.凡参加本赛事者,均被认定为自动承认本章程。

 

附件1  

第18届《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参赛申请登记表

填写须知

1.确保内容填写完整正确,字迹清楚。并于“我的声明”中签名认可。

2.确定作品(单幅/组照)的参赛类别。参赛类别用A、B表示。

3.如作品属于单幅照片,请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标明序号。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标记。

4.组照作品只标一个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记。同时用汉字数字(一、二、三……)标明每幅照片的正确顺序。

5.本表可以复印使用。

作者姓名:

性别:

电子信箱(E-Mail):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其他联系方式(如QQ):

图 片 标 题

图 片 说 明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我的声明

我接受《温州年鉴》“菱华奖”摄影赛章程。我所递交的摄影作品均为2016年完成。我对参赛的作品拥有版权。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享有免费使用我作品的权利,譬如用于展览和出版等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我的署名权。

(签名)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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