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塑 又称“粉塑”,温州(鹿城区)独有的民俗工艺,在宋朝时就已出现,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以糯米,粳米等为原料,磨成粉蒸熟,成粉团状后,和以各种色素,并以揉、捏、掐、刻、扮等手法制成人物、花卉、水果、水族、虫鸟等形式,染上色彩,让人真假难辨。多用于寿庆、婚嫁、筵席、礼佛等场合。重阳糕上更不可少。在农历三月“拦街福”寿桃山上,众多米塑戏剧人物情韵生动。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瓯塑 又名油泥塑,从温州油漆中的堆漆工艺发展演变而来。它是用桐油和泥碾细合成为原料,运用堆塑技艺的手法,用于装饰寺院、庙宇门壁和民间嫁妆品,如梳妆盒以及家具漆器等。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温州(鹿城区)艺人的创造,发展成为彩色瓯塑。其特点是画面多彩,格局不限,层次清晰,大都用于大插屏、挂屏、多扇联屏、挂钟及小首饰箱等,其内容有花鸟、山水和戏曲人物等。2006年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瓯绣 因产于瓯江流域故称瓯绣,为我国六大名绣之一。始于唐宋,兴盛于明清,民间盛行在鞋、帽、衣服上刺绣,其特点是主题明了、构图简洁、色彩绚丽、针法多变、针脚平齐。清咸丰三年(1853),温州设有专业绣铺。光绪年间,匝绣销往欧美与南洋各地。民国5年(1916)温州设立刺绣局,温州城区府前街、五马街、打锣桥等处,均设有刺绣社。早期工艺美术家蔡墨笑、金静芝的刺绣作品,曾在巴拿马、加拿大和美国展出。建国后,城区成立温州市刺绣社。1979年,温州匝绣厂职工的绣品《红楼梦•十二金钗图》为瓯绣代表作。2001年浙江省将其列为重点保护艺种之一。2006年入选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十字花边绣 俗称挑花。妇女手拈银针彩线,依循十字布或白细布的经纬,挑绣出由无数个斜十字排列而成的各种图案。明末,温州就有十字花边,多绣花鸟、龙凤、走兽及吉祥字。建国后,以温州花边厂为龙头,花边生产辐射各县,品种增至2000多个,分床上用品、家具装饰品、餐桌用品、童装和手帕五大类。技法亦由单纯拈绣发展到绣、镂、贴、嵌相结合。产品畅销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后,在十字花边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种较高档的新产品——万缕丝。万缕丝多用白麻布,先镂后绣或绣镂结合。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发绣 系瓯绣分支,是以人的头发为材料,在绸缎、丝绢或涤纶布上精心绣制的特种艺术。温州市设有发绣研究所,专门从事发绣艺术的开发和研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魏敬先吸收苏州发绣的长处,以画绣结合的技法来绣制现代人物像,其作品常被作为国宝级珍贵礼品和收藏品,他创作的《毛泽东和蒋中正在重庆谈判合影》,被誉为“当代发绣之最”。
石雕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从青田传入,属于“青田石雕”的支流。石雕艺人运用石块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利用传统镂空、圆雕、浮雕、浅刻等手法, 雕琢出山水、人物、花卉、禽兽,少量专供欣赏,多数作花瓶、台灯、烟嘴、笔洗、墨盒、砚盖、印章、书夹、扇坠等工艺品与日用品。闻名全国的温州石雕艺人有潘雨辰,所作《罗盛教》、《铁骑奔腾》、《幸福时代儿童》由国内外有关部门收藏;林岩福运用立体镂空山水技法,创作石雕佳品《吴越王射潮》、《雁荡山》。
彩石镶嵌 石雕和木雕相结合的工艺美术。1882年(清光绪八年),温州老人潘阿明首创。以后,艺人不断革新创造,除作挂镜、小屏工艺品外,还增加对联、挂屏、立地屏风等。建国后,创造平嵌、高嵌、满地嵌等多种技法,内容扩展到神话故事、民俗风情和现代生活。彩嵌用料除叶蜡石外,还采用鸡血石、珊瑚、玛瑙、珍珠和黄金等。大型彩嵌《西游记》于北京亚运会时展出,被誉为“世界之最”。1993年,彩石镶嵌转由鹿城区、瓯海区乡镇企业生产。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竹丝镶嵌 俗称“篾线篱”,温州特有的工艺品,出现于清中叶,流行于清末民初。是用2毫米厚、3毫米宽的篾片,锯出等距细榫,十字交叉衔接,拼嵌成工整的几何图案作为底纹;再用白桃木或翻黄刻成人物、花鸟等浮雕,以暗榫紧扣,镶嵌在底纹上的工艺品。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停产失传。建国后,经董定津等人发掘,得以恢复。温州市艺雕厂仿效郑板桥笔意制作的竹镶嵌屏风《玉兰绕带》,陈列于北京人民大会堂。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绸塑 以绸制服饰,装扮泥塑或木雕、石膏塑的人物,是集雕塑、纸扎、脸谱、剪纸、彩绘于一身的综合性工艺。明末清初盛行于鹿城区,现濒临消亡。仅有传承人郑永龙独家继承祖传技艺。代表作品有《水浒108将》、《西游仙境》和《东瓯佛国》,曾在杭州、上海、承德展出。另有大型绸塑《鳌山》,高3米,宽2米,长6米,塑《封神榜》、《三国演义》等故事人物140多个。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玻璃银光刻 俗称“镜画”,是在镜背面,用银色线条刻划作画的民间美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上海传入温州,七十年代传入龙湾区。传承人项有礼运用“月份牌”年画技法进行创作,表现题材以传统人物、吉祥、喜庆、图案为主。现仅有传承人项有礼以家庭作坊形式延续濒临失传的技艺。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乐清细纹刻纸 元时已见记载流行于乐清,距今700多年历史,最初多应用于龙船灯装饰,后妇女用它做绣花底图,绣成帽花、鞋花、肚兜花,故又称剪花。细纹刻纸景细线纹阔度只有一毫米,1公分阔度薄纸能刻22刀,每刀间隔不到半毫米,细如发丝。建国后,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图案内容花鸟、人物兼备,其细纹刻纸代表作《花鸟》、《军民鱼水情》、《课余》、《纺织姑娘》等先后在国内外展出。张侯光剪纸1987年全国剪纸大奖赛中获一等奖。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乐清黄杨木雕 我国木雕中的一个种类,因取材于黄杨木而得名。明时已初露端倪。温州民间雕刻大师朱子常(1876~1934)创作的“捉迷藏”、“五子喜弥陀”、“布袋和尚”等作品曾在国内外展览上得奖。乐清木雕门类齐全,在保持黄杨木雕的原有风格和神韵的基础上,已由“单体雕”发展到“拼雕”“群雕”,由普通“圆雕”发展到“劈雕”、“根雕”。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龙档 俗称“凳板龙”,始于明代,由厚(俗称“档身”)、薄(俗称“档板”)相间的狭长樟木联结而成,其档身装有各色灯笼和旗杆,杆顶系有三角小旗和铜铃,档身下装有木柄,表演舞龙档的人握木柄进行操作,两头为龙头龙尾。乐清当地如今仍保留正月初七上灯到十七夜舞龙档的民俗。2006年3月,黄德清和黄北父子制作的龙档被中国艺术研究院视为珍宝永久收藏。2006年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竹壳雕 又称笋壳雕,是以毛竹笋壳为原料,通过绘画、雕刻、剪贴、上光等工艺制作而成的新颖工艺品。1986年由乐清民间艺术家郑庆华首创。优秀作品有《出征前》、《五虎将》、《四大金刚》和《福禄寿喜》。笋壳雕集竹雕(浅雕)、脱胎、竹编于一身,体现笋壳自然本色、花纹及质地轻巧的特点,题材以传统历史人物为主,也有吉祥物。产品远销美,英、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6年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贝雕 以贝壳为材料,取其色泽、经选材、雕磨、粘贴成装饰画,故又有“贝雕画”之称。洞头贝雕始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发展于六十年代。艺人就地取材,以花鸟、人物、山水,传统文化精粹等为题材进行艺术构图,施以镶嵌、平贴、线嵌等技法,制作摆设、壁挂等50多种民间美术品。代表作品《水浒108将》、《红楼十二钗》和《西游记人物》在全国民间艺术品博览会上展出。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平阳太平钿剪纸 以铜钿形图案和平安吉祥的太平语结合得名。清末民初盛行于温州,现仅在平阳民间流传。用途与民俗结合,题材视场合各有不同:如婴儿对周对应的剪纸作品为“千岁”;上学就业对应“步步高升”;新屋落成对应“丁财两旺”。外观有方有圆,处在字样当中的大多为铜钱图案,也有花环形图案,字样按上下右左中排列。保存较少,大多用好即毁。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矾塑 苍南县矾山镇被誉为“世界矾都”,矾塑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由矾山镇矾矿结晶工刘肇宝发明。利用明矾液结晶的原理,以彩色纱线裹扎铜丝造型,放明矾结晶池自然凝固,制作矾塔,故明矾工艺品原统称“矾塔”。五十年代后,表现题材扩大,不仅有传统的花鸟走兽、亭台楼阁等,还有现代的飞机、汽车等,别具地域特色和观赏价值。2007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木偶头雕刻 杂木车成圆柱体、球体或半球体,运用变相夸张的艺术手法,加以雕刻、拼接、彩绘和装饰而成的人物玩具。伴随木偶戏发展而成,与木偶盛行于明清时期。产品分为民族娃娃、神话人物、戏剧人物、寓言人物及现代人物五类,而以少数民族姑娘和儿童形象居多。古代造型特点表现为雕工精细而简练,旦角开相文静秀美,武生粗犷威严。而近代在继承传统基础上,讲究舞蹈艺术效果,对特制木偶头,内设机关通过丝线控制,使眼、鼻、口、舌均能活动。产地主要在泰顺。
车木玩具 泰顺车木玩具是本地木偶头雕刻的延伸和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木偶头雕刻艺人,以车木成型为基础,吸取传统木偶彩绘装饰技法创制。手持“车刀”,把转动的木头,切削成圆柱体、圆形,再彩绘或组装成某种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尤其是使用金属弹簧车木品,采用较硬木材,突破原来仅仅使用“车”法的单一技巧,制作出能动、能发声的工艺品,颇受海内外人士欢迎。